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司机好心送人回家却受重罚
缘由:货运车辆的车厢不能载人 提醒:做好事也得注意别违法
戚成铁 徐国兵

  本报讯  近日,乐清司机林某见一老人站在路边等车,出于好心让老人坐进了他驾驶的小货车车厢内送其回家,哪知遭到交警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是日中午时分,乐清市人林某驾驶轻型货车自永嘉县上塘镇开往巽宅镇方向。当车子开到坦五线永嘉县碧莲镇处时,他看到一位老人在路边向他挥手,林某停车后询问得知,老人家住巽宅镇麻埠村,他在路边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车子,想搭顺路车回家。林某出于好心,又是顺路,于是就答应送老人回家,可是驾驶室内已经满座,他就将这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扶进车厢。车没开出多久,就被正在巡逻的交警发现。执勤民警告知林某货运车辆车厢内不得载人,并对林某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面对这样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林某非常不理解,说道:“我和那位大爷素不相识,我见他一大把年纪却一个人大热天在路边走,我也是好心才让他顺路搭乘我车的,我这也是在为人民服务,你们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你们为什么还要处罚我啊?”
  民警耐心地向林某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文及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往出现的类似事故,并指出:“以违反法律法规作为帮助他人的前提,不仅仅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而且可能会给被帮助对象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现实中这种事故也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驾驶员还得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经过民警的这番解释,当事人林某最终接受了处罚,同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